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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灯、旗语实践与汉语拼音正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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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大家知道,两人对面交谈是用“口说”和“耳听”进行的。在说话人双方距离延长到听不到话音的情况下能否通过“视觉”来继续交谈呢?回答是:能。用“视力”谈话,常见的方法是用一盏可以闪烁长、短、点、划的灯或双手各执一面小彩旗,将拼音文字字母图形转化为灯光点划(莫尔斯符)或手旗部位传送给对方。这就是表音的灯、旗语通讯,又叫视觉通讯。国际通用的灯、旗语通讯采用国际统一的灯符和手旗部位式传输英文;自《汉语拼音方案》公布以来,我国的灯、旗语通讯即采用汉语拼音作为传输工具。灯、旗语通话时。
作者 张振家
出处 《语文建设》 1983年第9期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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