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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切需要制订科学的汉语拼音正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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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汉语拼音方案》自1958年人大常委会批准、公布以来已经25年了。在这25年中,一些同志之所以对《汉语拼音方案》持不赞成、反对甚至否定的意见,除了对它在认识上存在分歧以外,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认为“《汉语拼音方案》不够规范化”,“缺乏法律上的正名手段——正词法”,“没有办法解决同音词问题”等等。由于没有正词法,汉语拼音在词的连写、分写,大写、小写,标音、标调方面都存在某种程度的无政府状态。这影响了汉语拼音的宣传和推行效果,使得《汉语拼音方案》与它在国内外已获得的法定的公认的地位有些不相称。这种状况必须迅速改变。
作者 赵慕昂
出处 《语文建设》 1983年第11期11-14,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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