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信访工作办法》的决定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1.2013年7月4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3年第9号公布2.自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信访工作办法》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二条第一款修改为"本办法所称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以及走访等形式,向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反映情况,提出与保险监管相关的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求,依法应当由中国保监会或者派出机构处理的活动。"
出处 《司法业务文选》 2013年第33期23-34,共12页 New Laws and Regulations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