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2013年5月3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号公布2.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咨询工程师(投资)的行业自律管理,明确法律责任,规范执业行为,保证服务质量,促进工程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9号)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出处
《司法业务文选》
2013年第33期35-42,共8页
New Laws and Regu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