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声乐艺术作为一种极富于审美魅力的意识形态,千百年来紧密地伴随着人类社会生活,一出现就是多种艺术综合的统一体,而声乐艺术综合性的本身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声乐艺术创造的集体性,所以从这种意义上来说,声乐艺术也可以称为集体艺术,在它的艺术创作与构成中是集众多创造者的智慧与作用来共同完成一部作品的创造的。在创作中既要为综合艺术的总体体现服务,又不能忽视本体的自在和自足的表现,要在主导中进行创造,在递接中制约,本文通过举例来分析声乐在集体创造机制的表现特性。
出处
《音乐大观》
2012年第4期135-136,共2页
Music Magaz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