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先简要概述了音乐美学及自律论、他律论的基本概念。然后文章分别从自律论和他律论的美学观点分析贝多芬的音乐创作贡献。从自律论的角度来看:(1)加大了奏鸣曲中主副部的对比;(2)实现了展开部戏剧性张力;(3)扩张了奏鸣曲式的结束部;(4)以谐谑曲取代了小步舞曲;(5)突破了传统四个乐章的规范结构;(6)交响乐队首先使用人声。从他律论的角度来看:(1)将时代精神融入音乐创作之中;(2)在交响曲中首先采用了文字标题;(3)直接模拟自然音响以构成绘画性场面;(4)直接在交响乐中引用诗篇。贝多芬音乐的美是主客观结合的产物,这种美更多地是客观因素消融在主观因素之中,即客观现实的美更多地是以贝多芬心理体验的形式转化成了音乐艺术的美。
出处
《音乐大观》
2013年第5期18-19,共2页
Music Magaz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