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参加社会保险,既是每个船员应享有的权利,也是船员和船员用人单位应尽的义务。但在当前,船员社会保险管理制度基于我国陆岸职业特点制订,无法充分体现船员劳动特点和国际行业惯例,建议予以调整。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内容。其中,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部分,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多渠道筹集资金,通过社会成员之间的风险共担,对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有劳动能力而无工作、丧失生活来源的劳动者,给予一定程度的收入补偿,使之维持基本生活水平的保障制度。
出处
《中国远洋海运》
2019年第6期56-57,共2页
Maritime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