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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天性因素”不宜作为独立的致病因素提出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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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卫生部规划教材《病理生理学》各版本疾病概论一章中,依然将'先天性因素'作为致病因素与其它六大类发病因素并列提出,原文指出'先天性因素指能够损害胎儿的有害因素。由先天性因素引起的疾病称为先天性疾病,与妇女怀孕期患风疹有关。科萨奇病毒也可能是引起某些先天性心脏病的先天性因素。
出处 《中国医院用药评价与分析》 2016年第S1期213-213,共1页 Evaluation and Analysis of Drug-use in Hospitals of China
基金 2014年度广东省教育厅教育教学改革资助项目(GDJG2014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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