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四种形态'是对纪委履职理念的重大创新,既是世界观,又是方法论,既明晰了纪在法前的根本遵循,又为纪律审查提供了基本路径,实现了'治违法'向'盯违纪'的重大转变和'全面从严'与'抓早抓小'的有机统一,是深化'三转'、挺纪在前的方向引领,是新时期纪检监察机关的行动指南。'四种形态'中,最难的是第一种形态,最关键的也是第一种形态,运用把握好'第一种形态'并非易事,这就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创新办法、改进方法,
出处
《中国盐业》
2016年第14期45-48,共4页
China Salt Indust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