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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村级财务的“变通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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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农村各项政策、法规的不断出台、完善,农村财务也在不断改革和提高。“村账乡管”、“取消招待费”、“村级财务电算化管理”等措施,使村级财务管理越来越规范合理。农村费改税以后,由于收入被核定在预定范围内,支出范围也进入了预算管理范畴,村级财务中不合理支出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但是,个别村干部仍然变着法儿要钻制度的空子,通过采取以下一些“变通支出”的办法从村级财务中谋取私利。一是巧立名目开列明令禁止的支出项目。比如村级招待费被明令取消,但有的人开具会议费、调研费等发票予以报销。甚至有些个人的“黑色”支出,如个人旅游费、跳舞桑拿费用,也通过其他名目在村级财务中报销了。
作者 沈玉林
出处 《农村工作通讯》 2004年第1期32-3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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