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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禁“男女混住”彰显现代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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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不久前,江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的《江苏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取消了1994年制定的旧《条例》中“严禁无婚姻证明的男女混住”的条款,一时引来了街谈巷议。有人明确表示反对,认为立法应明确、细化以前的法规,完全否定以前的规定,难免会有诸多社会问题出现,他们甚至担忧,开禁“男女混住”会给卖淫嫖娼,“
作者 吴学安
出处 《人权》 2003年第5期55-55,共1页 Human Righ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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