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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该为这笔保金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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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3年1月20日,河北省定州市驾驶员徐某,驾驶一辆大货车在河北省固安县发生交通事故,将一骑自行车的老人挂倒在地。固安县交警大队认定徐某负全部责任。后交警大队通知车主苏某和徐某前去调解,因伤者索要“日后风险金”过高,双方未达成协议。而后办案人员又数次通知其二人去作进一步调解。因是“非典”期间,苏、徐二人未到场。伤者随后在县交警大队尚未出具调解终结书的情况下,一纸诉状将苏、徐二人告上法庭。
作者 易大庆
出处 《道路交通管理》 2003年第12期32-34,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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