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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税务用高科技铸就“防伪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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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年年初,国家税务总局发出了《关于进一步推行防伪税控系统和金税二期完善与拓展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自2003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必须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专用发票,同时全国统一废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所用的手写版专用发票;2003年10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所用的手写版专用发票一律不得作为增值税的扣税凭证。 人们把上述通知的内容概括为一句话:“增值税发票手写版将停用”。进入7月份。
作者 吴震
机构地区 本刊记者
出处 《中国防伪》 2003年第8期16-17,共2页 China Anti Counterfei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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