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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老总精心导演涉黑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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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3年4月18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涉案达50多人、罪名有10多项的特大黑社会性质的犯罪集团案件。被告人河南省嵩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王振松犯领导、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组织卖淫罪、敲诈勒索罪等被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王振松属下张占义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王振松的妻子卢新英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等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记者通过多日实地采访,终于了解到了这伙令人义愤填膺的犯罪集团背后的一幕幕真相。
出处 《人大建设》 2003年第7期28-2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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