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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法家中坐 莫名祸降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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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去年11月的一天,河南省鲁山县鲁阳镇三街居民王朝山、史桂卿夫妇,给时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的高树森送上了一块镶着'当代包公'四个金黄色大字的巨匾。夫妇俩百感交集地说:'要不是高主任的关心、县人大常委会督促法院迅速纠正那起‘程序违法、认定事实错误’的案件,说不定俺老两口只有睡在街头了!'一2001年4月3日上午,家住鲁阳镇人民路中段106号的王朝山夫妇突然接到县法院的执行通知书。法院要求他们的次子王振军在3天内,按照法院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否则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天哪!
作者 高新红
出处 《人大建设》 2003年第7期42-4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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