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这件事牵涉北京、上海、广州、武汉等几乎所有国内大城市里至少上百万户人的利益。他们或者是他们父辈的私房,在1958年被国家统一"经营租赁"。当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保护私有财产之后,他们中的一部分人突然发现,曾经被国家"经营租赁"的祖屋,其所有权其实从来也没有被剥夺过。换言之,他们有足够的理由去要求把本属于自己的财产发还给自己。于是,他们开始了讨回祖屋的行动。这件事的历史背景和目下态势,折射出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顿挫,坎坷,也预示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各种可能的前景。
出处
《经济月刊》
2004年第1期44-46,共3页
Economic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