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道正派,是我们党对组织人事工作的一贯要求,是组织人事部门和组工人事干部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不负重托、不辱使命的根本所在。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在干部政策上要坚持正派的公道的作风,反对不正派的不公道的作风,借以巩固党的统一团结。"邓小平同志强调"政治机关的干部,特别是管干部的干部,要很公道,很正派,不信邪,不怕得罪人"。江泽民同志要求组织部门:"继续发扬无私奉献,以实际行动和卓越有成效的工作,树立积极进取,勇于创新,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的新形象"。胡锦涛同志指出:"公道正派,廉洁清正,严于律已,率先垂范,是每个组织工作干部必须格守的职业道德,也是提高自身素质的基本要求。
出处
《青海统计》
2004年第1期34-34,共1页
QINGHAI STATIST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