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权为民所用”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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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王一江.国家的尴尬[J].商界(评论),2006(1):56-60.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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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雅克利娜.巴巴,仕琦.欧洲居民的归属:公民资格与后国家权利[J].国际社会科学杂志(中文版),2000,17(1):13-26.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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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孙桂燕.我国宪法性法律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J].经济与社会发展,2011,9(7):87-91.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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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相昭年.论我国程序性制裁制度的构建[J].湖北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8,14(4):4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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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庞中英.国际关系研究中应该发问的几个问题[J].国际观察,2005(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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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刘振铭,王敏.宪法概念新探[J].法制与社会,2007(10):51-52.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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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訾永娟.论我国的行政执法权[J].商业文化,2012,0(2X):377-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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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的通知[J].内蒙古政报,2005(5):4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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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吕泰峰.正确认识民主和法治[J].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33(6):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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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王春东.论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的监督[J].学理论,2014(33):63-64.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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