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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乡扩镇、乡派镇治:乡级治理体制的结构性改革 被引量: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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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农村税费改革后,现行的乡级治理体制也需要进行相应的结构性改革,以走出“黄宗羲定律”的怪圈。本文认为:下一步乡镇体制改革应按照工农分业和乡镇分治的原则,精乡扩镇,将现有的乡级政权改为县派出的基层行政组织;同时,扩展镇的自主权,将镇政权改为基层地方自治组织,实行乡派镇治,建立纵向集权,横向分权的现代乡镇治理体制。
作者 徐勇
出处 《江西社会科学》 北大核心 2004年第1期24-29,共6页 Jiangxi Social Sciences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县乡村治理体制变迁与民主政治建设研究"的成果。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1

  • 1数字“三农”[J].决策咨询,2003,5(10).

同被引文献506

引证文献43

二级引证文献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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