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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税制改革的主调——公平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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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7年我国对金融税制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一方面将金融保险企业的所得税税率由55%降低到33%;另一方面将金融保险企业的营业税税率由5%提高到8%。金融税收政策的这一重大调整,其目的在于更好地发挥税收对经济的调控作用,促进金融保险企业之间的平等竞争,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作者 段迎春
出处 《吉林财税》 2003年第12期61-6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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