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城市居民自治是我国人民的一项宪法权利。本文从现行宪政法律制度和实践需要出发 ,对城市居民自治的科学定义和核心内容进行认真分析。本文认为 ,城市居民自治的主体是特定社区全体居民群体 ,国家应当在制度上确认居民自治具有法人的地位。本文还认为 ,保障城市居民自治权的实现、并给予必须的指导 ,已经成为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
出处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学报》
2003年第2期57-61,共5页
Journal of Party School of Sichuan Provincial Committee of C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