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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院机构改革中对档案工作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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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建设部关于推进大型工程设计单位创建国际型工程公司的指导意见[建设(1999)218号]中明确提出了国际型工程公司的主要特征和基本条件,“拥有先进的计算机系统、信息档案系统和现代化的通信办公设施”是基本条件之一。可以说,计算机和通信办公系统属于普遍性的办公设施,而档案信息系统是特指性的,需要档案人员操作并完成。大型国家级设计院在三五年内实现国际型工程设计咨询公司是必然的发展目标。目前各设计院均在谋划改企改制,紧锣密鼓地进行机构改革,机关人员精简大势所趋。怎样站在国际工程公司的角度考虑档案工作。
作者 李彦聪
出处 《机电兵船档案》 2003年第6期22-23,47,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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