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税收回避制度是指税务机关的公务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与所处理的法律事务有利害关系,为保证实体处理结果和程序进展的公平性,依法终止其职务的行使并由他人代理的一种法律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二条规定:'税务人员征收税款和查处税收违法案件,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税收违法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征管法实施细则》将'征收税款和查处税收违法案件'的情况界定在:核定税款、调整税收定额、进行税务检查、
出处
《天津经济》
2004年第1期30-31,共2页
Tianjin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