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确定:“把明后两年改革和建设的重点突出地放到治理经济环境和整顿经济秩序上来。”为了实现这一重大决策,全会指出”“必须有领导有秩序地推进相互配套的全面改革”,“在多方面的综合改革中,应当特别注重深化企业改革。”深化企业改革,在我国当前的改革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和作用。明后两年洽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能否顺利进行,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企业增加有效生产、提高经济效益,为国家提供更多的财政收入。因此,深化企业改革最终是全部改革的重点,是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关键。深化企业改革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打破“政企不分”的旧格局,建立起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近两年来,河南省深化企业改革的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直接领导下,通过推行以承包经营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一包、一挂、两推广、两优化”等一系列配套改革措施,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效果:一是改善了“政企不分”的状况。
出处
《决策探索》
1989年第2期7-8,共2页
Policy Research & Explo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