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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费统筹是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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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自建国初期建立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退休制度起,到“文革”的十几年间,企业职工的退休费用是实行全国统筹的。即各企业都按照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劳动探险专项基金,在地区、产业、企业之间调剂使用。这样、即使在1960年国民经济发生那么大的困难,退休职工的生活仍然得到了应有保障。“文革”中统筹制度被迫中断。1969年以后,退休费改由企业在营业外列支,实报实销。随着职工队伍年龄老化,退休职工迅速增加,退休费用大幅程增长,退休费由各企业自己负担的矛盾日益突出。特别是经济体制改革以来,更加显露了它的弊端和与之不相适应。赵紫阳同志于1984年11月8日在中央书记处讨论工资制度改革时曾指出:“任何一个国家企业职工退休都不是我们的办法,现在已经到了不能继续的时候。
作者 毛锋军
出处 《决策探索》 1989年第3期39-40,共2页 Policy Research & Explo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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