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现行出口收汇核报系统的建议
出处
《西安金融》
2004年第2期38-38,共1页
Xi'an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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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开展“出口收汇核报系统”试点工作的通知[J].中国外汇管理,2003(C00):2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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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开展“出口收汇核报系统”试点工作的通知(2003年3月17日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J].中国外汇管理,2003(5):5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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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收汇核报系统”的核销数据传送及退税数据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J].中国外汇管理,2003(C00):7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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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穆志谦.出口收汇核报系统推出前后[J].中国外汇管理,2003(10):4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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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背景资料[J].新商务,2003(9):4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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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穆志谦,裴建君,廖小鹃,王健,陈婧.贸易出口收汇核报系统系列介绍之一——框型结构:出口收汇核报系统与基本核销流程[J].中国外汇管理,2003(12):3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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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朱丽平,朱敏.供给侧改革下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研究[J].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6,32(19):99-100.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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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广东省分局推广“出口收汇核报系统”并实施新的《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J].中国外汇管理,2004(5):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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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穆金梅.基层银行出具的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应规范[J].中国外汇管理,2004(4):7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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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出口收汇核销手续更简化[J].国际市场,2006(1):7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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