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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农民工如何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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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选择职业的权利;2、平等的就业权;企业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出处 《农民科技培训》 2004年第2期19-1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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