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清朝雍正初年推行耗羡归公政策。事实上,耗羡对于当时的清政府来说,已经成为一种潜规则,如果实行耗羡归公,就会面对如何让整个官僚系统不致瘫痪、继续维持国家机器的运作和打破潜规则的问题。但对于一个潜规则已经通行久远的帝国来说,打破潜规则就意味着对围绕这种潜规则的体制和利益格局的重新制定。耗羡归公,实际上就是把官吏的非法加派改为法定的附加税,并把它的支配权,由州县一级提到督抚藩司一级。这种改革虽是法律形式和它的支配权问题,而且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财政亏空,保证清政府的赋税收入,但实行的结果,有利于加强财政管理,有利于财政逐渐走向规划化,在财政管理上是一大进步。
出处
《内蒙古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4年第1期27-31,共5页
Inner Mongolia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