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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账务处理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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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社保机构对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试行单位整体“差额征缴、差额拨付”结算办法,即以在职人员按规定比例缴费数与退休人员领取数之差决定单位应缴金额或差进金额。由于现行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对此项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未作统一规定,单位在实际操作中方法各异,有必要予以统一和规范。
出处 《财会通讯(上)》 北大核心 2004年第1期49-49,共1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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