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发布《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据国资委有关专家介绍,《规则》所称的资产损失,是指企业清产核资清查出的在基准日之前,已经发生的各项财产损失和以前年度的经营潜亏及资金挂账等。企业清产核资中清查出各项资产损失的核实和认定,依据有关会计科目,按照货币资金损失、坏账损失、存货损失、待摊费用挂账损失、投资损失、固定资产损失、在建工程和工程物资损失、无形资产损失、其他资产损失等分类分项进行。
出处
《企业技术进步》
2003年第12期44-44,共1页
Technological Development of Enterpri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