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江西省:与招标人有利害关系不得参加投标近日,江西省政府法制办就《江西省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公开征求建议和意见。《办法》提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企业除外。(资料来源:江南都市报)
出处
《招标采购管理》
2012年第2期47-49,共3页
Tendering & Purchasing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