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本案情2010年9月20日,北京某高校对其"元素分析仪及顺序式波长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仪采购项目"所需设备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发出后,有四家公司参与投标,四家公司分别为此案原告和三被告A公司、B公司、C公司。原告诉称,在招标过程中,三被告存在恶意串标的事实:吴某和姚某都是C公司的员工,吴某也曾代表C公司参加过其他项目的投标。而在此次开标过程中,吴某代表A公司参加了开标活动。
出处
《招标采购管理》
2013年第10期45-46,共2页
Tendering & Purchasing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