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据中国政府采购报报道,交通运输部于日前发布《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规则(试行)》(简称《规则》),明确将投标行为作为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内容。《规则》明确,招标人完成每次招标工作后,仅对存在不良投标行为的公路设计企业进行投标行为评价,经签认后记入信用管理台账,写入评标报告以向主管部门备案。被投诉举报并经查实投标过程中存在失信行为的,应追溯进行投标行为评价。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其信用等级按照联合体成员中最低信用等级方认定。《规则》将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分为AA、A、B、C、D等5个等级。
出处
《招标采购管理》
2013年第12期8-8,共1页
Tendering & Purchasing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