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刊讯4月14日,财政部印发《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分类推进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工作。根据现行政府采购品目分类,按照服务受益对象将服务项目分为三类:第一类为保障政府部门自身正常运转需要向社会购买的服务;第二类为政府部门为履行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等职能需要向社会购买的服务;第三类为增加国民福利、受益对象特定,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通知》指出,要按照"方式灵活、程序简便、竞争有序、结果评价"的原则,针对服务项目的不同特点,探索与之相适应的采购方式、评审制度与合同类型,
出处
《招标采购管理》
2014年第5期7-7,共1页
Tendering & Purchasing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