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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僵尸企业”要戒拖延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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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8年11月23日,国家发改委等11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僵尸企业'及去产能企业债务处置工作的通知》,明确各地区应建立'僵尸企业'及去产能企业债务处置工作机制,'原则上应在2020年底前完成全部处置工作'。'僵尸企业'债务处置有了时间表,加快'僵尸企业'出清增添了新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所谓'僵尸企业',是指丧失自我发展能力.
作者 陆娅楠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支部建设》 2019年第2期13-1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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