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国家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和《山西省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有关规定,为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确保监察权正确规范行使,山西省监察委员会决定聘请(以姓氏笔画为序)王召巴、王银燕(女)、牛国栋、双少敏(女)、朱晓鹏、苏云丽(女)、李志强、李君、李晋中、李骏虎、杨建华(女)、杨晓华、张广军(女)、陈威宁、陈培器、金宇(女)、赵向南、郝旭、侯丽琳(女)、郗伟明、袁进、耿红(女)、贾向东、贾素叶(女)、殷杰、董林、韩志毅、韩清华(女)、谢涛(女)、解军为省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期至2023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