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土地资本是为改良土地而投入土地并附着在土地上的资本。土地资本在社会生产关系体系中,代表的是土地经营者的利益。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土地资本带来的收入,在租约期间内,归租地农场主所有,租约期满以后,租地农场主对土地所实行的各种改良,就和土地一起变成土地所有者的财产。马克思的土地资本理论是由一系列经济范畴构成的理论体系,以土地资本为核心范畴,重新构建中国特色土地经济学理论体系,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课题。
出处
《《资本论》研究》
2013年第1期222-228,共7页
Studies on the Capit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