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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概念正反新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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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要全面掌握这个概念,笔者认为,需要从正面概念解释和反面不适用《政府采购法》两个方面去理解。
作者 吴正新
出处 《中国招标》 2019年第26期23-28,共6页 China Tend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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