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科技项目允许自然人投标),只有具备投标主体资格的潜在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在招标活动中,经常会出现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下多个子公司同时参加投标、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加投标、企业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投标以及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发生登记注册事项变更或企业改制等特殊情况,投标人如果未注意法律规定,很可能在评审中被认定投标人主体资格不合格而否决投标,招标人有时也会因工作疏忽让不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而影响招标投标的公正性,最终损害招标人自身利益。
出处
《中国招标》
2019年第26期29-33,共5页
China Tende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