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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以效率为价值导向的法官助理职责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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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现行法律在法官助理的地位、职责和工作模式上存在缺位,导致理论界和实务界在法官助理的职责定位、价值导向两个方面存在多样性的认识。这种多样性的认识付诸实践之中则可能影响司法工作的效率与公正。司法实践中,法官助理的职责定位宜以效率为价值导向,以实现司法效率为首要价值追求。因此,法官助理的职责应以审判辅助工作为界限,在明晰审判辅助工作内涵和外延的基础上,对辅助事务和审判事务之外的其他工作职责进行排除。同时,亦可以在诉讼程序重构的大背景中完善法官助理履职行为的程序设计,以妥适的程序推动法官助理的履职行为向规范化、高效化和定型化方向发展。
作者 党国华
出处 《中财法律评论》 2017年第1期267-285,共19页 CUFE Law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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