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8年12月,民政部、中组部等七个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这是首个关于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全国性指导性文件。该《意见》要求到2020年全国所有村普遍制定或修订形成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从我省看,2015年就部署开展过一次全面制定修订村规民约活动,当年底全省所有村均已完成制定修订村规民约任务,当前正面临新一轮的修订。县级党委和政府应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在加强乡村社会治理、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统筹谋划和组织推动,扎实做好新时期的村规民约修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