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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公布第六批金融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废止、失效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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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烟台、蚌埠住房储蓄银行,中国邮政储汇局,总行直接监管的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现公布第六批废止、失效金融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共计137件。其中,废止68件,自行失效的69件。本目录中所列废止的金融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除已被其他金融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明令废止者外,其余的自本文下发之日起废止。
出处 《中国财经审计法规选编》 2000年第11期22-35,共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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