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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职工个人取得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分配的红利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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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北京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近接中华全国总工会来文,要求对职工个人取得的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的分红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经研究,现通知如下: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是经劳动部批准、民政部注册。
出处 《中国财经审计法规选编》 2001年第3期107-10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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