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财政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关于明确1998年以来中央投资建设的粮库资产归属和管理问题的通知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计委、粮食厅(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各分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1998年以来,国务院决定由中央安排国债资金,分三批建设约1000亿斤仓容的中央储备粮库,其中1998年启动建设的500多亿斤仓容已大部分投入使用。
出处 《中国财经审计法规选编》 2001年第10期101-103,共3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