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验资工作的通知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加强对企业注册资本的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验资工作,提高注册会计师执行验资业务的质量,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就验资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是从事验资业务的法定机构,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承办验资业务。
出处 《中国财经审计法规选编》 2001年第12期92-95,共4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