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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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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国务院对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确立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十分重视,多次下发文件做出具体部署。
出处 《中国财经审计法规选编》 2002年第11期4-13,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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