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财政厅(局)、农业(农机)厅(局)、水利厅(局)、电力公司:为贯彻落实温家宝副总理9月4日在全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关于'清理和取消农业用水、用电、农机服务等生产性费用中的不合理收费和搭车收费'精神,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制止乱收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的要求,现就开展农业生产性费用中不合理收费和搭车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专项治理的主要任务专项治理的重点是农业供水、供电、农机服务等生产性费用中的不合理收费和搭车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