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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开展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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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委、物价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纠风办、监察厅(局)、财政厅(局)、审计厅(局)、新闻出版局:今年以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一些地方教育乱收费问题仍比较突出,加重了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反映强烈。
出处 《中国财经审计法规选编》 2003年第23期105-113,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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