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邹:葛总监,您好。认真拜读了您《中国企业境外仲裁的优选平台—新加坡国际仲裁地》一文,我对新加坡仲裁制度终于略知一二。相比大陆的仲裁法及相应规定以及内地的仲裁规则,新加坡仲裁制度存在太多不同甚至让人不解之处。葛:新加坡仲裁制度成熟健全,广泛采纳联合国《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及其仲裁规则,易于各国当事人和仲裁从业人员把握操作。近年伦敦一项调查报告显示,新加坡仲裁地名列亚洲首选、位居世界三甲。中国企业在遇到境外纠纷时,可以结合中国国情和商业谈判优势,充分运用新加坡仲裁特有的解纷理念和仲裁文化,利用新加坡仲裁地的中立性和国际开放性,便捷有效地解决涉外合同分歧和债务问题。
出处
《武汉仲裁》
2013年第1期87-93,共7页
Arbitration of Wuh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