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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有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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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配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航空运输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7号,以下简称"7号公告")的实施,解决"营改增"总分机构纳税申报有关问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84号,以下简称"84号文")。
出处 《注册税务师》 2014年第1期40-42,共3页 The Certified Tax Ag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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